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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9-30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及各学生班学生代表

二、评选要求

(一)评定项目

国家奖学金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5人、国家助学金

(二)评定说明

1.国家奖学金

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具体评定及审批表填写要求请参见《评定工作注意事项》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3)《学业成绩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

(1)系统中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学业成绩单》

 3.国家助学金(10月15日前提交)

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系统中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学校奖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项目

校长奖学金8人、专业奖学金

(二)评定说明

1.校长奖学金

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

(1)系统中导出《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学业成绩单》

2.专业奖学金院评审工作小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社会奖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项目及名额分配

曹德旺励志助学金30人、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人、小米奖学金1人、小米助学金1人

(二)评定说明

1.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实行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实行线下申报与线下评定方式进行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1)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学习心得应着重突出心得、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2500字,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生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手写板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申请助学金学生填写《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学业成绩单》

2.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小米奖学金、小米助学金

(1)系统中导出《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需按照附件模板提交《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

四、社会类奖助学金考核

(一)考核项目

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资助方要求,学院对2023—2024学年连续性资助的社会类奖助学金获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具体考核名单见附表。

(二)材料提交要求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10月15日前提交)

(1)考核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2)考核不合格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一式两份)

(3)递补学生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学业成绩单》

五、成长反馈材料提交

(一)提交对象

1.2023—2024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代表,各年级专业应均有学生代表(已经毕业离校学生除外),提交人数为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总数的10%

2.2023—2024学年曾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所有学生

(二)材料提交要求(10月15日前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1.需按照附件13模板提交《2023—2024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成长反馈材料》手写(一式一份)

2.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色,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个人生活照两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分辨率600dpi,要求阳光向上,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

六、注意事项

(一)各项奖学金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

(二)专业奖学金评选,按照2023-2024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三)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四)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学院对2023-2024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五)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9月30日



  附件: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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