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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9-06 |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团委及学生会主要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9月7日-9月8日:各班组建素测工作小组并根据培训文件学习工作流程,学生根据文件准备加分材料

(二)9月9日-9月11日:学生在系统内开展加分项材料上传、班级学生完成互评、班级素测小组完成评分

(三)9月12日-9月13日:各班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完成加分项审核(注意:若有问题被退回修改,学生也务必在9月13日之前提交正确材料并通过。)

(四)9月14日:班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五)9月18日-9月20日:年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资格审查

凡在素质能力测评学年度内或素质能力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素质能力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相关工作。

2.各班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

3.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各班纸质版材料A3套印,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同时需严格注意时间节点,9月20日下午18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9月6日


  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xlsx

  人文学院2024年素质能力测试培训手册(学生用).pdf

  人文学院2024年素质能力测试培训手册(班主任用).pdf

  实施细则及其相关附件.rar

  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2021级、2022级、2023级用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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