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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事执行程序之精育参与社会治理之情

作者:王娜  | 发布日期:2025-05-26 | 阅读次数:

5月19日下午,杨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佳晨受学院邀请,为2024级法律硕士进行了一场关于“烂尾楼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的专题讲座。法学系党支部书记徐春成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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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佳晨首先从“楼盘自身原因”展开分析,指出部分开发商因“摊子铺得太大”导致资金链断裂,另外还存在资金挪用、监管失职等问题,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这类案件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需通过刑事退赔机制平衡社会稳定与权益分配顺序。”他进一步结合社会背景,强调国家经济转型、疫情冲击、国际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对房地产行业的深刻影响,呼吁法律人“既要有微观视角,也要有宏观格局”。

针对“烂尾楼怎么办”,冯佳晨提出三大实务经验与方向:首先是通过司法拍卖优先保障民生,明确拍卖财产分配顺序,优先保障购房者(唯一住房)、工程款债权人等权益,商铺、公寓拥有者及普通债权人依次受偿拍卖款;同时要积极创新自救模式,通过抵押融资、公益债引入、成立新公司注资等方式盘活烂尾楼项目,强调“合理运用多种市场化手段,积极开拓资金盘活路径”;最后介绍了从‘保交楼’到‘保交房’的政策升级,严禁单方解除购房合同,设立续建资金专项监管账户,确保预付款返还,并明确“续建部分不得查封、续建资金不得冻结”的司法程序。从三个方向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冯佳晨结合丰富的法院执行经验,为我院研究生提炼了三点核心启示。首先要灵活运用法律思维穿透社会矛盾,跳出法律条文框架,理解经济、民生与法律的动态关系,“不做只懂法条的单杠青年,而是要做将法典与社会治理广泛融合的双杠青年”,冯佳晨如是说道。其次稳定是治理不容触动的底线,冯佳晨说:“办案不是机械适用法律,需将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考量,社会稳定大于一切”。最后办案还要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重统一,司法实践应兼顾政治导向、法律正义与社会认同,“让判决既合法理,又暖民心,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在问答环节,学生围绕自身遇到的执行问题和其他理论上的执行难题进行提问。冯佳晨以杨陵区法院处理的烂尾楼复工案例为例,详解执行程序中的利益平衡技巧,并勉励学生:“法律人的价值,在于用专业能力化解社会痛点,让纸面权利落地为真实正义。”

本次讲座在老师与同学们愉快交流的氛围中悄然度过,我院通过“实务专家进课堂”形式,推动法学教育与市域社会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为培养“懂法律、通国情、担使命”的新时代法治人才注入新的活力。


编辑:王娜
终审:侯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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