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专题会议纪要 (2018年第4期)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11-22 | 阅读次数:
11月19日,朱宏斌院长主持召开了本年度第4次学院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就调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时费、指导费标准等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根据学校2018年11月14日印发的《关于劳务费支出清单内容调整的通知》(计财[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继续教育中心对兄弟院校相关费用标准调研结果,会议对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MPA、法律硕士、社会工作、农村发展等) 课时费和指导费标准进行了研究,建议课时费按照200元/课时、指导费按照3000元/生执行,要求先行与学校沟通后报告备案执行。
参 会:王德连 常振山 赵晓峰 赵 丹 史素珍 张逢军
请 假:侯东丽(参加学校会议)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