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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5-07-11 |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长河

组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团委主要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7月11日-8月30日:学生测评时间。各班组建素测工作小组并根据培训文件学习工作流程,学生根据文件准备加分材料,并在系统内完成加分项材料上传,同时完成班级学生之间互评

(二)8月15日-8月30日:班级测评时间。班级素测小组给班级同学完成评分

(三)8月31日-9月13日:各班测评小组、年级测评小组完成加分项审核(注意:若有问题被退回修改,学生也务必在9月13日之前提交正确材料并通过。)

(四)9月14日-9月15日:班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五)9月16日-9月18日:年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资格审查

凡在素质能力测评学年度内或素质能力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素质能力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相关工作。

2.各班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

3.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各班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纸质版材料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同时需严格注意时间节点,9月20日下午18点前将附件1: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5年7月11日



  实施细则及其相关附件.zip

  人文学院素质能力测试培训手册(学生用).docx

  人文学院素质能力测试培训手册(班主任用).docx

  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xlsx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2022级、2023级、2024级用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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