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各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在教育教学和教书育人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或表现突出的在岗在编专任教师,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3年及以上。

2.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对象为各学院(部)发文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学院遴选出优秀教师1名,评选条件见附件1;评选出优秀教学团队1个;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团队申请。

符合条件个人或团队6月12日12:00前提交《优秀教师推荐表》或《优秀教学团队申报书》,学院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2.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

3.学校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形成结论公示最终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详实,程序严格,公平公正。

2.评选结束后,推荐人选提供个人先进事迹和特色育人案例,学院在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联系人:王凌云

联系电话:87091011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