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各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学院决定面向新进教师开展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新进教师(预聘期第一年)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8日

  地点:学院二层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

  着重考核新进教师的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

  四、认定程序

  1.教师提出教学能力考核认定申请,于12月 6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2.申请认定教师需通过国家教师从业资格考试,完成年度校本培训计划,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学发展中心提供。

  3. 申请认定教师需听院级教学督导授课至少3次以上,有听课记录及院级教学督导指导意见。

  4.申请认定的教师需提供3份主讲课程主要单元(章节)的教学设计、课程质量标准、听课记录等教学基本文件。于12月6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5.教学评估专家对教师教学设计审核打分,结果于12月11 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

  6.学院教学办于12月 8 日组织专家集中对教师授课水平评价,受评教师需在其提交的教学设计中随机抽取1份,进行15分钟现场讲解。

  7.教学评估专家团队综合教学理论、教学设计和授课水平考核给出认定结果。

   

  联系人:吴卫波  王娜      电话:87091617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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